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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 来源:纪检监察处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05-05

 各市州国土资源局,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属各单位: 

  现将《“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 

                                                                 2016年4月28日 

    

  “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省政府和省纪委关于“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安排部署,结合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省纪委“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以“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为突破口,上下联动、多管齐下、标本兼治,着力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到基层,着力快查严处典型问题,着力建章立制管住长远,做到排查一批问题线索,查处一批典型案件,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出台一批制度规范,确保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切实转变行业作风,提升部门形象,切实维护群众权益,促进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对象。重点整治市州、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基层国土资源所和各级直属单位存在的“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   

  (二)重点问题。重点查处和纠正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在办理行政审批、执法监察等群众事务中滥用职权、乱收乱罚、吃拿卡要、欺压群众等问题;   

  2.在征地拆迁补偿、土地综合整治、地质环境治理及其他涉农、民生、发展等领域项目资金申报分配使用过程中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盘剥克扣、虚报冒领、强占掠夺、贪污挪用、收受贿赂等问题;   

  3.在各类重点工程、重大项目临时指挥部违规兼职取酬、乱发滥补等问题。   

  三、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从本实施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16年1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4月底—5月上旬   

  1.成立机构。省国土资源厅成立“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厅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厅党组书记、厅长方先知任组长,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颜学毛,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善明,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尹学朗,厅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唐新民任副组长,厅机关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厅专项整治办”)设驻厅纪检组监察室,唐新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州国土资源局、厅直属单位要按照厅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成立由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机构。   

  2.制定方案。厅专项整治办负责制定《“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各市州国土资源局、厅直属各单位要根据方案,结合单位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于4月30日前报厅备案。   

  3.宣传启动。各级要将专项整治工作作为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的中心工作来抓,召开专题会议,全面进行部署安排,积极开展廉政教育和相关业务培训。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舆论宣传,让广大干部群众知晓并支持、参与专项整治,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清理核查(5月上旬—8月)   

  按照厅党组统筹协调、单位(处室)负责、分级清理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上下联动,开展国土资源系统项目资金大清理、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大起底”。   

  1.全面自查。以2013年1月为时间起点,各单位(处室)针对方案明确的重点整治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不留死角,做到全覆盖。   

  2.问题核查。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各级分别组织对全面自查中发现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及时进行核查处理或移送,加强督促指导。   

  3.汇总分析。从5月份起,于每月底按要求对本单位(处室)开展全面自查、问题核查等相关工作情况及相关数据进行汇总分析,按附件12上报有关情况。每月需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不定期报送专项整治工作动态信息、经验做法、情况通报,重要情况应及时上报。   

  (三)督查督办(9月—10月)   

  1.重点督办。厅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根据掌握的情况分期交办、督办一批问题线索。各市州、县市区国土资源局相应确定一批重点单位,对重点问题线索进行督办、查办。   

  2.实地抽查。厅专项整治办、各市州局国土资源按一定比例分别组织对所属单位开展问题线索核查处理和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实地抽查。   

  3.责任追究。对问题严重、工作不实、查处不力的单位(处室),进行严肃问责,典型案例通报曝光。   

  (四)总结规范(11月—12月)   

  1.整章建制。各级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和监管方面的漏洞,在进行全面整治的基础上,深入分析原因,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   

  2.全面总结。各级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评估工作效果,形成总结报告,于11月底前上报厅专项整治办。厅专项整治办对全省系统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于12月中旬向厅党组和省专项整治办作专题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层层压实责任。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是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具体体现,是推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各级党组织要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厅党组的决策部署上来。党组织书记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并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   

  (二)坚持问题导向。把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作为此次专项整治的主要目的,建立问题发现、通报、处理机制。通过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查阅资料账目、财务审计等方式,发现全局性、系统性和潜在性的问题,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对发现的问题不掩盖、不回避、不推脱,及时处理整改到位。   

  (三)实行快查快结。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担负起监督责任,创新监督执纪问责方式,整合力量,通过自办、提级督办等方式,加大案件查处力度。要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要严格遵守纪律审查时限规定及相关要求,探索快查快结的纪律审查方式和简易审理程序,简易案件的调查处理原则上不得超过1个月。   

  (四)注重整治实效。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对“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零容忍”,收到反映就要认真核实,发现问题就要及时查处,通过采取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措施,形成有力震慑,确保实现专项整治预期目标。坚持严格责任追究,对整治不到位、工作走过场,存在严重腐败问题不报告、不查处或者查处不力的,严肃追究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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